房屋未辦保存登記,要注意!
近日有民眾致電詢問,我的房屋沒有權狀也沒有使用執照,想要申請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可以嗎?地方稅務局表示,未辦建物保存登記且無使用執照的房屋,若在1988年4月29日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31條第1項修正發布前建築完成者,得填寫「房屋基地坐落申請書」代替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;但若係在1988年4月29日以後才建築完成者,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「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」或「建物測量成果圖」後,向本局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。